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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观点】山水·道·自然

2012-06-08 16:15:54 来源:艺术家提供作者:邬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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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山水以形媚道”,“道法自然”。中国传统哲学中“道”的观念,影响着中国绘画的生成和发展。“观道”、“体道”、“悟道”、“媚道”成为山水画创作最高的宗旨。
  老子认为“道”具有“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”的运动属性,其运动表现为“道者反之动”、“大曰逝、逝曰远、远曰反”,运行轨迹呈圆环形。这个永远运动着的“道”,是“天地母”和“万物宗”,宇宙以其为始因,万物由它而产生,即“‘道’生一、一生二、二生三、三生万物。”(《老子•四十二章》 “道”是超时空的。“‘道’无所不在”(《庄子•知北游》)“通于天者‘道’也”(《庄子•天地》)“若一志,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,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……唯道集虚,虚者心斋也。”(《庄子•人间世》)
  “道”有象,但却是迷离恍惚的,它的模糊性或近乎“一”,或近乎“无”与“有”的统一。虽然万物皆有“道”,“道”亦有象,但这个“道”和“象”,又绝非我们耳所能闻,目所能见的,因为我们的“耳、目、心”已为偏见(伦理)和成见(功利)所充塞或左右。由此,我们要“观道”、“体道”,就得去除偏见,抛弃成见,以虚空澄澈的“自我”去同宇宙万物融合化一,同宇宙万物同呼吸、共感通。我化为物,物化为我,由此而进入一种“虚空”的境界。在这里,个体生命抛弃一切所累的外物,消泯了物我界限,精神与“道”同一,从而获得一种无得无失,无生无灭,无物无我、天人合一的自由的无差别的境界。这就是庄子所说的:“堕肢体,黜聪明,离形去知,同于大通。”(《大宗师》)在华夏民族传统审美意识中,总是将精神自由置于审美活动的首位,通过“心斋”、“坐忘”而达到“同于大通”的精神绝对自由的“参道”、“悟道”方式,对华夏民族的审美意识的形成、发展,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这一审美意识浸润流布于艺术创作领域,则直接促成了中国绘画由人品人格完善的追求,向精神自由高远体验的更广阔的空间迈进。被后世称作中国绘画最高品位的“逸品”绘画,由此在文人画家们的倾心演练中而勃兴,从宋代开始,到元代而成为主流。一直到今天,它仍然在中国画坛占据重要位置。
  老庄建立的最高概念是“道”,但是,从“人生体验”角度看,“他们之所谓道,实际上是一种最高的艺术精神”。(徐复观《中国艺术精神》)“老庄之学”的核心是人生哲学,其特点又并非就人生论人生,而是以广阔无垠的宇宙天地为背景来沉思人生。在对“道”的“自然”、“无为”多角度、多侧面地论证和阐述中,使“自然”之“道”成为一个内涵十分丰富的概念。这种“自然”之“道”,在中国文化领域生根蔓延,作为艺术和审美的一般规律,合谐于中国文人士大夫的心志情趣,在中国艺术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  在老庄哲学中,“道”的本质特征是“自然”(无为)。老子曰: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”(《老子•二十五章》)所谓“道法自然”,是说“道”以“自然”为法则。“自然”乃是整个宇宙的普遍规律。所谓“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”(《老子•三十七章》)、“莫之命而常自然”(《老子•五十一章》),既是对“道”的特征的描述,又是对宇宙普遍规律的揭示。
  艺术是表现人生、表现人的心灵世界的。山水画更是以人的真性情的表现为最终目的,特别强调一笔一墨的从精凝神、见情见性。老庄强调“自然”是宇宙的普遍规律,也是人情人性表现的普遍法则。画家对“自然”、“真”的追求,正与老、庄精神相通。庄子曰:“真者,精诚之至也。不精不诚,不能动人。……真者,所以受于天也,自然不可易见,故圣人法天贵真”(《渔父》)。庄子告诉我们,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艺术表现中,人的性情的真诚自然,才符合于“自然”之道这一普遍法则。真诚自然,是我们做人的准则,是我们对待人生、社会及大自然应持的态度,是我们由内向外而自然流出的自我的个性的风神。真诚自然,是中国一切艺术形式所追寻的目标,是中国艺术审美的宗旨。梁•刘勰力主诗歌中情性表现应真诚自然,他说:“人生而言立,言立而文明,自然之道也。”(《文心雕龙•原道》)也就是说作诗要言由心生,亦即心“应物”而相感通,人的志气,在这种感通中得以阐发,借助于文字成诗,借助于笔墨成画。这样的诗与画是从胸襟中流出的,卓然天成的,是没有虚情华饰的。正如金元好问的传世名言:“一语天然万古新,豪华落尽见真淳。”(《论诗十三首》)
  山水画在性情的表现上如此,在一点一划的笔墨语言形式上则同样追求“虽出人工,宛若天成”的自然之美。老子认为“大巧若拙”(《老子•四十五章》)。庄子认为“道”——“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”(《大宗师》)。就是说,合于道的艺术处理(巧)是自然天成的,真正高级的艺术处理(大巧),是见不出任何斧凿痕迹的,亦即“道”无为而无不为,无意见其巧而自然“大巧”成,无意见其能而天地“大美”成。道化生了万物,成就了“众形”。这一切都是自自然然的。道虽创造了天地“大美”,却不现其能,不见(现)其巧。天地之“大美”,乃天然之美,天工之巧。这天工之巧乃“大巧”,乃中国艺术创造的典范所在。“大巧”就是“自然”,即“虽出人工”却“宛若天成”。“大巧若拙”,拙乃朴,天然之美即朴素之美,“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”(《庄子•天道》)。
  为了达到“自然天成”的艺术境界,首先必须心境空明,即庄子所说的“心斋”。即排除一切俗虑杂欲,澄澈心灵,以明镜之心,照见大千世界,以自然本心感通自然万物,即全神贯注地投入艺术创作活动之中。其次,“即雕即琢复归于朴”。艺术创作非人工无他,在人工的即雕即琢中,穷理尽性。去掉一切有损于自然之美的多余的因素。做到虽出人力,却“巧夺天工”,无一点斧凿之痕。再次,艺术创作的过程,既是艺术作品成为“大巧”的过程,也是创作者成为“大巧”的过程,亦即创作者的自然性情与物的自然性情相融合化一而进入“天人合一”境界的过程。
  “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”(陆游《文章》)。在山水画创作中,往往是“偶得之”,在心无傍骛的有意无意之间,动笔挥毫,完全是自我的真性情的自然流露。如明谢榛所谓“诗有天机,待时而发,触物而成”。画家出于真性情的挥毫运墨,是以神运技、自然天成。如疱丁解牛,全以神遇而非目记。这之中的技巧是纯任自然,是无巧之巧,无法之法。山水画中由一笔化生出千笔万笔,最后成就一幅画的过程、其中就是画有天机,待时而发,触物而成的过程。在这种自自然然的过程中,心随笔动,意随物涌,笔墨、物类,互动联署,阐发思虑,引人入胜。正如石涛在谈到中国画用笔时所说:“如水之就深,如火之炎上,自然而不容毫发强也”,进一步强调了山水画作的自然天成,强调技巧运用的“巧夺天工”。这几乎是中国画家的共同心声,清华琳说:“画到无痕时,直似纸上自然应有此画,直似纸上自然生出此画。试观断壁颓垣剥蚀之纹,绝似笔而无出入往来之迹,便是墙壁上应长出者。画到斧凿痕俱灭,亦如是尔。昔人云:文章本天成,妙手偶得之。吾于画亦云。”(《南宗抉秘》)。
  邬建   郑州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副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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